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
(一)投標報價的編制依據(jù)
(1)招標文件;
(2)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有關的技術說明書等;
(3)工程所在地現(xiàn)行的定額及與之配套執(zhí)行的各種造價信息、規(guī)定等;
(4)招標人書面答復的有關資料;
(5)企業(yè)定額、類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資料;
(6)其他與報價有關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及調整系數(shù)等。
在報價的計算過程中,對于不可預見費用的計算必須慎重考慮,不要漏算。
(二)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
1、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
(1)復核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和項目是否準確。
(2)研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特征描述。
(3)進行清單綜合單價的計算。
工程實踐中,綜合單價的組價方法主要有兩種:1)依據(jù)定額計算,2)根據(jù)實際費用估算。
(4)進行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調整。
(5)編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2、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
鑒于清單編制人提出的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是根據(jù)一般情況確定的,沒有考慮不同投標人的“個性”,投標人可以在報價時根據(jù)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增減措施費項目內容報價。承包商在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時,根據(jù)編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對于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中認為不發(fā)生的,其費用可以填寫為零;對于實際需要發(fā)生而工程量清單項目中沒有的,可以自行填寫增加,并報價。
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表以“項”為單位,填寫相應的所需金額。
每一個措施項目的費用計算,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相應采用綜合單價或按每一項措施項目報總價。
需要注意的是,對措施項目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費,應按照建設部印發(fā)的《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工程所在地省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標準不得低于90%計取。
3、其他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
其他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時,預留金和材料購置費的金額必須按照招標文件中確定的金額填寫,不得增加或者減少;總承包服務費的金額可以根據(jù)招標文件中的說明按實際估算費用,或者按照有關造價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確定;零星工作項目費的金額應該與零星工作項目表計價的合計金額完全一致。
4、規(guī)費和稅金的計算
規(guī)費和稅金應按國家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取,規(guī)費不參加競爭,因此投標時應足額將規(guī)費報價,否則將按低于成本導致中標無望。
5、其他有關表格的填寫
應該按照工程量清單的有關要求,認真填寫如“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措施項目費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等其他要求承包商投標時提交的有關表格。
6、特別提醒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中“措施項目費用分析表”的綜合單價組成格式僅供參考,承包商可以根據(jù)自己認為合適的其他方式提供各項的綜合單價費用組成。
(2)“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費單價應該是全單價,包括:材料原價、材料運雜費、運輸損耗費、加工及安裝損耗費、采購保管費、一般的檢驗試驗費及一定范圍內的材料風險費用等。但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業(yè)主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特別值得強調的是,原來預算定額計價中加工及安裝損耗費是在材料的消耗量中反映,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加工及安裝損耗費是在材料的單價中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