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考〔2013〕6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13〕1號)及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ㄒ唬2013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1)符合下表所列要求: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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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或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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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學位或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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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的最遲畢業(y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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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建筑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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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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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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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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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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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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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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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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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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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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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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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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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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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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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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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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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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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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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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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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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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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guī)劃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風景園林
建筑裝飾技術
環(huán)境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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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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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博士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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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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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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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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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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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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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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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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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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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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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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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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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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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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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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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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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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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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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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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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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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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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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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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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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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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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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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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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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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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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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谠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在湖北勘察設計網上下載(http://kcsj.hbcic.gov.cn)。
。ǘ2013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符合下表所列要求: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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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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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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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的
最遲畢
業(y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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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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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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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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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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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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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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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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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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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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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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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建筑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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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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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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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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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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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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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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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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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
(不含職
業(yè)中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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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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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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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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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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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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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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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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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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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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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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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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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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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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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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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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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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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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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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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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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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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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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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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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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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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近專業(yè)”: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guī)劃、建筑工程、環(huán)境藝術;大專為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環(huán)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zhèn)規(guī)劃、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村鎮(zhèn)建設。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上表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二、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近期1寸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
。ㄒ唬┦状螆罂既藛T首次報考的人員,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附件1,可復印,A4幅面,通過資格審查后存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網上準確、完整填寫報考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身份證、職業(yè)道德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非設計單位報考人員還應提供就業(yè)單位出具的職業(yè)實踐年限證明,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
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申報材料送湖北省注冊建筑師管委會(辦公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經湖北省注冊建筑師管委會(辦公室)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人社(職改)部門辦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ǘ├m(xù)報考生續(xù)報考生,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通過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省直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yè)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報名。
。ㄈ┌凑铡蛾P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關于允許臺灣地區(qū)居民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31號)文件規(guī)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臺灣地區(qū)居民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具體要求見《關于臺灣地區(qū)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各地在受理港、澳、臺居民報名時,須認真填寫國籍地區(qū)代碼,以便于最終統(tǒng)計港、澳、臺居民的參考情況。
各地人社、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報考條件,對首次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湖北省注冊建筑師管委會(辦公室):
地址:武漢市中南路12號建設大廈A座12—12;
電話:027—68873339。
三、考務日程安排
。ㄒ唬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2月25日9:00—3月5日16:00.
。ǘ┈F場資格審查時間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2月25日9:00—3月6日16:00(雙休日除外)。
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ㄈ├U費確認時間省直網上繳費確認時間為2013年2月25日9:00—3月7日16:00.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ㄋ模士甲C下載時間2013年5月6日9:00—5月14日12:30.(五)考試時間(見附件2)
各地于2013年3月22日前將報名數據庫、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四、有關要求、說明
。ㄒ唬┰谧鲌D題科目考試時,要給每位考生提供擺放2號圖板、放置2號圖紙和繪圖儀器、工具的考場環(huán)境。
。ǘ┳鲌D題草圖紙為A2草圖紙,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張準備,根據考生實際需要下發(fā),考后收回。
。ㄈ┳越ㄖ䦷熥鲌D題科目考試時,為便于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的準備工作,監(jiān)考人員應于考試前30分鐘組織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監(jiān)考人員應留出必要的時間提醒考生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生須知”。為幫助考生做好2013年度考試準備工作,報名時請將《201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3),印發(fā)給每一位考生。
。ㄋ模┛荚嚱Y束時監(jiān)考人員應在核查每份考卷封面姓名和準考證號的填寫情況以及裝訂情況無誤后,將試卷裝回試卷袋中并做好試卷袋的密封工作。
。ㄎ澹201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文件。
五、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8〕31號)文件要求,考試成績的實施辦法如下:
。ㄒ唬┮患壸越ㄖ䦷熧Y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
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ǘ┳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xù)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xù)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tǒng)進行管理?荚嚸Q、級別、專業(yè)及考試科目信息見(附件4)。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規(guī)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六、考區(qū)設置
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qū)。
七、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報名費15元/人,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基礎(知識)科考試每科60元;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專業(yè)(作圖題)科考試每科120元。
各地人社、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按嚴格規(guī)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qū)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安全實施。
附件2:《201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附件3:《201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二○一三年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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