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
34 | 二級建造師 | 12月2日 | 一、合格標準(合格標準當年有效,達到合格標準的,取得證書。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本網“證書領取欄目”通知):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60分(試卷滿分120分) 建筑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50分(試卷滿分100 分)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48分(試卷滿分120分) 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yè)工程、市政工程、機電工程:45分(試卷滿分120分) 二、沒有取得證書,但部分科目達到試卷滿分60%以上的,成績保留到下一年度。即:在成績查詢“是否通過”欄中標注為“是”的科目,成績保留到下一年;標注為“否”的科目,成績不保留,須重新報考。 |
成績查詢點擊本網首頁便捷通道欄目中的“成績查詢”窗口。 本網查詢,同時可打印成績單,供領取證書時使用。 |
查詢須知:
一、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由國家下發(fā)到省里后,在本網發(fā)布,關注本欄目通知。
二、凡在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嚴重違紀違規(guī)在停考期內,但又報名參加考試且成績通過人員,國家扣發(fā)證書。
三、雷同試卷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小編推薦:2011年吉林省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12月2日起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