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與支付
1.工程量計量
無論監(jiān)理人參與或不參與分包工程的工程量計量,承包人均需共同對分包工程量進行計量。
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承包人的計量結果有效。
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作為分包人獲得工程進度款的依據(jù)。
2.分包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承包人依據(jù)計量確認的分包工程量,乘以總承包合同相應的單價計算的金額,納入支付申請書內(nèi)。
獲得發(fā)包人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后,再按分包合同約定單價計算的款額支付給分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