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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5 11: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程序
當招標文件中的商務條款一經確定,即可進入標底價格編制價段。
1.1確定標底價格的編制單位
標底價格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或委托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編制標底價格資格和能力的中介機構代理編制。
1.2提供以下資料
1.2.1全套施工圖紙及現(xiàn)場地質、水文、地上情況的有關資料;
1.2.2招標文件;
1.2.3領取標底價格計算書、報審的有關表格;
1.3參加交底會及現(xiàn)場勘查
標底價格編、審人員均應參加施工圖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現(xiàn)場勘查、投標預備會,便于標底價格的編、審工作。
1.4標底價格的編制
標底價格編制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科學公正的編制標底價格。
2、標底價格的編制原則
2.1根據(jù)國家公布的統(tǒng)一工程項目劃分、統(tǒng)一計量單位、統(tǒng)一計算規(guī)則以及施工圖紙、招標文件、并參照國家制訂的基礎定額和國家、行業(yè)、地方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以及要素市場的價格確定工程量和編制標底價格。
2.2標底價格的計價內容、計價依據(jù)應與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完全一致。
2.3標底價格價格作為招標單位的期望計劃價,應力求與市場的實際變化吻合,要有利于競爭和保證工程質量。
2.4標底價格應由成本、利潤、稅金等組成,一般應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干的限額內。
2.5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價格。
3、標底價格的編制依據(jù)
3.1招標文件的商務條款。
3.2工程施工圖紙、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3.3施工現(xiàn)場地質、水文、地上情況的有關資料。
3.4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
3.5現(xiàn)行工程預算定額、工期定額、工程項目計價類別及取費標準、國家或地方有關價可知調整文件規(guī)定等。
3.6招標時建筑安裝材料及設備的市場價格。
4、標底價格的計價方法及組成內容
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的工程造價計算方法又考慮到與國際慣例靠攏,所以在工程量清單的配價上采用以下兩種方法:
4.1.1工料單價:工程量清單的單價,按照現(xiàn)行預算定額的工、料、機消耗標準及預算價格確定。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利潤、材料計劃內調價、材料差價、稅金等按現(xiàn)行的計算方法計取列入其他相應標底價格計算表中。
4.1.2綜合單價:工程量清單的單價綜合了直接費、間接費、工程取費、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調價、材料差價、利潤、稅金、風險等一切費用。
4.1.3工程量清單的配價方法可以采用工料單價或綜合單價,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4.2標底價格的組成內容
4.2.1標底價格的綜合編制說明:
4.2.2標底價格審定書、標底價格計算書、帶有價格的工程量清單、現(xiàn)場因素、各種施工措施費的測算明細以及采用固定價格工程的風險系數(shù)測算明細等;
4.2.3主要材料用量;
4.2.4標底附件:如各項交底紀要、各種材料及設備的價格的來源、現(xiàn)場的地質、水文、地上情況的有關資料、編制標底價格所依據(jù)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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